帮你快速找医生

梅毒的诊断与治疗

2019年05月09日 886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

梅毒是梅毒螺旋体引起的系统性疾病。临床上将梅毒分成三期:一期梅毒(如感染部位溃疡或硬下疳)、二期梅毒(包括但不仅限于皮疹、皮肤黏膜病变及淋巴结病变)和三期梅毒(如心脏病变或树胶肿)。缺乏临床表现,仅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梅毒螺旋体感染称潜伏梅毒,感染期在1年内称为早期潜伏梅毒,其余的称为晚期潜伏梅毒或分期未明的潜伏梅毒。神经梅毒可以出现在梅毒的各期。早期神经系统表现有颅神经功能障碍、脑膜炎、卒中、精神状态的急性改变及听力、视力异常。晚期神经系统表现(如三期梅毒)出现在感染后10~30年内。
1诊断
1.1螺旋体检查病损分泌物做抹片,在暗视野显微镜下见到可活动的梅毒螺旋体即可确诊。
1.2血清学检查包括非螺旋体试验和螺旋体试验。非螺旋体试验包括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(RPR)或性病研究试验(VDRL);螺旋体试验包括荧光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(FTA-ABS)、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(TP-PA)和梅毒酶联免疫吸附试验(ELISA)等。
1.3脑脊液检查脑脊液检查包括脑脊液细胞计数、蛋白测定和脑脊液VDRL。神经梅毒的诊断:(1)血清学检查阳性;(2)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;(3)脑脊液检查异常(脑脊液细胞计数或蛋白测定异常,加上脑脊液VDRL阳性)。

2.治疗
(1)早期梅毒:苄星青霉素G240万U,分两侧臀部肌注,1次/周,连续2~3次;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/d肌注,连续10~15天。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钠1.0g/d静滴,连续10~14天,或连续口服四环素类药物(四环素2.0g/d;多烯环素200mg/d美满霉素200mg/d)15天或连续口服红霉素类药物(红霉素2.0g/d)15天。
(2)晚期梅毒:苄星青霉素G240万U,分两侧臀部肌注,1次周,连续3~4次;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/d肌注,连续20天。青霉素过敏者可用四环素类或红霉素类药物30天,剂量同上。
(3)心血管梅毒:应住院治疗,对于并发心衰者,应控制心衰后再进行驱梅治疗。为避免吉海反应,驱梅治疗前1天应开始口服泼尼松(20mg/d,分次),连续3天。首先选用水剂青霉素G肌注,剂量第1天10万,第2天20万U(分2次),第3天40万(分2次)自第4天肌注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,连续15天为1个疗程,共2个疗程,疗程间间歇2周。青霉素过敏者处理同上。
(4)神经梅毒:应住院治疗,为避免吉海反应,应口服泼尼松(同上)首先选用水剂青霉素G1200万~2400万/d,分4~6次静滴,连继以苄星青霉素G240万U肌注,1次周,连续3次。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续口服丙磺舒(2.0gd,分4次)10~14天;继以苄星青霉素G240万u连续3次。青霉素过敏者处理同
5)妊娠梅毒:根据孕妇梅毒
期不同,采用相应的方案进行治疗,用法及用量与同期其他梅毒患者相同,但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疗程。青霉素过敏者选用红霉素类药物口服。

0